01|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召开
02|我国首个大型综合能源大动脉
03|“绿色大民生”撑起“春日大经济”
04|长三角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报
05|《上海市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06|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07|「匠心踏浪,智净未来」中器智能油水分离器·锻造环保时代破局利刃
08|破译“器”韵,“绿”动山河,认字挑战,测环保眼力!
09|你的家电可能正在「烧钱烧地球」!14亿人的『碳』冷作战,行动开启!
01 新闻速览
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召开
5月7日,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召开,总结2024年以来工作进展,推动落实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有效运行,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生态环境监测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实现良好开局。
会议强调,2025年,要落实好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支撑“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收官,攻坚克难推进污染源监测改革,积极有序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数智化转型,切实提升生态环境遥感监测能力,坚决守牢国家网“一方净土”,着力抓好“十五五”监测规划编制,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监测支撑。
我国首个大型综合能源大动脉
5月8日,中央电视台讯,我国首个“风光火储一体化”大型综合能源基地外送工程——陇东至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正式投运。通过这条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每年可输送风电、光伏、火电及储能电量360亿千瓦时,可满足超1000万户家庭一年的用电量,其中50%是绿电,是我国又一条西电东送能源大动脉,首个一次性全容量投产的特高压直流工程。
工程的竣工投产,将有力支撑‘风光火储’能源大基地的综合开发,实现能源资源跨区域优化配置,缓解华北地区能源短缺与西部资源富集的矛盾。截至目前,国家电网公司已建成投运‘22交17直’总共39项特高压工程,形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特高压输电网络。
“绿色大民生”撑起“春日大经济”
5月6日,新华网讯,上海“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将在2025年实现全市各类公园数量1000座以上。从一朵花的诗意到千座园的绿意,盎然春意滋养着上海的温度与活力,让春日经济在蓝天绿水间蓬勃生长。
浦江两岸,繁花似锦。一条“水环”串起十余座公园,浦东陆家嘴诞生户外运动新地标;国际花展展览面积创历年之最,上海全城献上花卉盛宴;全城的高架道路两边月季盛开,仿佛这座城市的“鲜花项链”……
绿色民生里蕴含着春日经济的密码。以电商平台的数据为例,春季户外运动相关的装备表现出巨大消费潜力,运动手表、运动服饰、羽毛球、自行车等成交额和成交量均有较大幅度增长。与此同时,平均每天有超过15万人次在购物平台搜索鲜花类商品,郁金香、芍药、康乃馨成为消费者最喜欢的春日鲜花。
绿色民生不仅是花卉盛宴,更是艺术与自然、人文、生活的深度交融。在体验经济的驱动下,上海的生态美景突破观赏边界,积极探索跨界合作,“春日+文旅商”产业新生态正在都市绽放。
长三角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报
5月5日,上海环境发布长三角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报。5月6日-7日,受低压槽影响,区域空气质量整体良至轻度污染,其中6日中北部局部中度污染;8日-9日,受低压槽影响,区域中北部空气质量良至轻度污染,南部优至良;10日,受高压控制,区域空气质量整体良至轻度污染;11日-12日,受低压系统影响,区域中北部空气质量良至轻度污染,南部以良为主,局部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O3、PM10或PM2.5。
02 政策解读
《上海市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5月9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全文,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4月30日。
《清单》旨为深化本市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对系列轻微违法行为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初次发生且及时改正(如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当事人应积极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属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不予行政处罚。
符合《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规定、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从其规定。
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对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条件的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充分调查取证,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履行陈述申辩程序、法制审核程序,并经集体讨论后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03 市场洞察
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5月6日,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在内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
近年来,机动车尾气已经成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4%以上,其中重型货车占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达到80%。对于大部分城市中心城区,机动车排放已经成为PM2.5的首要贡献者,北京、深圳、成都等大型城市机动车污染排放占比超过40%。
《意见》出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具体举措,通过改进和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长效机制,推动解决机动车领域环境污染和弄虚作假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助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意见》总体要求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治理,包容审慎、宽严相济,协同监管、数智治理,围绕机动车特别是货车排放领域问题,落实车辆生产、所有、使用、服务等各方责任,发挥科技赋能和部门协同优势,提高管理精准性和高效性,推动合规达标和污染减排,助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意见》共包括五方面具体举措:一、严格落实机动车合规达标排放要求;二、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治理;三、推进机动车排放源头管理;四、强化数据共享和协同联动;五、提升数智化监管能力水平。
《意见》提出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违法情形认定标准,研究修订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加快修订国六排放标准,制订在用车OBD 检测方法,强化设备性能和篡改识别功能。
中器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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