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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到2027年,新格局基本形成!
2025-06-1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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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生态环境部组织召开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整治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工作视频会议

  02|2025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通知发布

  03|先试先行,逐步推进——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上海市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和单位产品产生强度控制工作方案(试行)》

  04|工业降碳技术CCER方法学开发研讨会举办

  05|重磅!事关建筑垃圾治理,经国务院同意,国办转发重要意见

  06|《巴黎协定》新规落地,对参与国际市场的中国企业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07|618破局开启,与中器续写绿色革命!

  08|各美其美,美美与共——2024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用数据丈量革新!

  01 新闻速览

  生态环境部组织召开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整治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工作视频会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6月11日上午,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召开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整治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工作视频会议。

  会议强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整治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形势。要严肃认真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问题、抓好问题整改,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行为及其背后的利益链条。要深入细致做好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聚焦填埋场渗滤液积存和污染地下水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消除重大环境污染隐患。要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总结规律,研究治本之策,加快构建固体废物全流程管理长效机制,防止一边治理、一边发生污染问题。

  目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围绕黄河流域开展督察,并于6月9日集中通报了3个典型案例。固废治理关乎人居环境,关系民生福祉。此次针对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专项整治行动,必将动真格、下硬茬,与以往行动有显著不同,务必引起各方高度重视。

  2025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通知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定为6月23日至29日,活动主题是“节能增效,焕‘新’引领”。全国低碳日定为6月25日,活动主题是“碳路先锋、绿动未来”。

  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围绕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5周年、能效标识制度实施20周年等关键节点,聚焦节能降碳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两新”政策实施成效、工业领域能效提升、建筑领域节能降碳、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节约型机关建设、农业农村节能减排、产品碳足迹经验推广、节能标准标识、绿色低碳知识科普等专题宣传活动。

  全国低碳日当天,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宣传主题,以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为主要内容,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提升公众低碳意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鼓励各有关部门、各地区围绕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内容丰富的低碳宣传活动,鼓励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先试先行,逐步推进——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上海市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和单位产品产生强度控制工作方案(试行)》

  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按照《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要求,探索对钢铁、电力、石化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和单位产品产生强度控制(以下简称工业固体废物“双控”),推进本市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研究制定了《上海市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和单位产品产生强度控制工作方案(试行)》。

  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进”的原则,对上海电力股份、华能华东分公司、申能集团、宝钢股份、上海石化、高桥石化6家钢铁、电力、石化的重点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重点行业企业)探索实施工业固体废物“双控”,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到2027年,分别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单位产品产生强度较2024年累计下降3%,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主要任务如下:

  (一)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双控”管理制度

  (二)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三)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

  (四)强化排污许可证衔接和跟踪评估

  《方案》还公布了相关核算方式,重点行业企业将按照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和单位产品产生强度进行核算。

  工业降碳技术CCER方法学开发研讨会举办

  6月11日,上海经信委讯,上海市节能中心组织召开工业领域降碳技术CCER方法学开发研讨会。当前,我国工业领域降碳技术CCER方法学尚属空白,大量节能技术的应用成果在碳交易市场的效益释放亟待加强。本次会议旨在填补工业领域降碳技术CCER方法学空白,探索建立高质量、可复制的路径,为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完善碳市场机制提供理论与技术支撑。

  会议指出,突出示范性,充分考量工业降碳技术的现状和未来发展,充分发挥市节能中心的能碳数据优势,遴选若干推广价值高的典型技术,厘清“避免排放”与“减排”技术类别;突出协同性,加强长三角区域联动,扩大技术筛选与案例调研范围,简化额外性论证;突出科学性,建立融合技术应用增量与温室气体减排量的科学评估标准,形成可落地的工业领域CCER方法学框架。

  02 政策解读

  重磅!事关建筑垃圾治理,经国务院同意,国办转发重要意见

  中国政府网6月9日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健全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偷排乱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筑垃圾平均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城市建筑垃圾有效治理新格局基本形成。

  目前,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年产生量高达20多亿吨,部分建筑垃圾缺少利用处置空间,违法违规倾倒问题仍时有发生。集中整治期间,全国共查处违法处置案件1900多件、违法运输案件3.5万件、违法倾倒点位3100多个,有效遏制建筑垃圾私拉乱倒、无序堆放多发频发的势头。总体来看,当前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为此,住建部在总结全国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此前对各地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调研情况,形成此次《意见》初稿,将成为今后一个阶段推动建筑垃圾治理的指导性文件,对全面提升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水平发挥重要意义。

  《意见》从源头管理,到运输监管,再到末端处置,对城市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各个环节都提出了具体管理要求:

  源头管理方面。当前大部分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减量效果都不明显,施工现场管理有待加强,装修垃圾投放、收运管理也有待进一步规范。《意见》提出,各地要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施工和全装修交付,将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和处置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实施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因地制宜推进建筑拆除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一体化,并明确装修垃圾投放、收运管理要求,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意见》规定,工程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处置所需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从源头解决建筑垃圾治理的经费来源问题。

  运输监管方面。针对建筑垃圾运输行业存在“小、散、乱”现象、运输车辆缺乏监管设备、违法运输时有发生等问题,《意见》明确,各地要制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船舶北斗卫星定位、密闭装置、安全配置、数据传输等技术监管要求,引导运输单位合理配置运力,强化运输行为监管,依法吊销严重违法运输单位处置核准证,促进建筑垃圾运输行业健康发展。《意见》规定,各地要依法依规明确“黑名单”等从业禁止规定,制定有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明确奖惩制度和退出规则。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运输单位,依法依规吊销其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以此对违法运输单位形成威慑力,强化对运输单位监管。

  末端处置方面。当前一些地方没有统筹安排建筑垃圾各类设施建设用地,造成项目用地落实难;同时,各地普遍没有临时贮存场地的用地支持政策,造成建筑垃圾中转难。对此,《意见》要求,各地要把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按期完成规划内利用、处置设施建设任务,并结合实际支持设置临时利用、贮存设施,确定建筑垃圾利用、处置固定去处。《意见》规定,各地要把规划内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设施作为城市兜底性市政基础设施,纳入本地区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按期完成设施建设任务。这意味着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设施未来也将和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一样,成为市政基础设施的“标配”。

  为保障条款落地,《意见》也规定了相应保障措施。比如,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由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将建筑垃圾治理纳入“无废城市”建设等。

  总的来说,针对建筑垃圾治理当前存在问题,《意见》都给出了解决方案,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也将受益于《意见》,对推动建筑垃圾治理,完善全过程监管,都具有重要意义。

  03 市场洞察

  《巴黎协定》新规落地,对参与国际市场的中国企业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联合国近日通过《巴黎协定》碳市场两项新规,分别是基线标准和泄漏标准,标志着全球碳减排进入“精算时代”。这套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碳信用核证体系,正在重新定义国际减排交易的游戏规则。

  新规最具突破性的建立了动态减排机制。与过去“一劳永逸”的静态基准不同,现在每个减排项目都必须面对逐年收紧的标准。举例来说,一个年排放100吨的工厂,首年减排目标设定为90吨,次年就必须达到89.1吨,以此类推,将倒逼企业持续进行技术改造。

  在防止“碳泄漏”方面,新规展现了前所未有的严格态度。以森林碳汇项目为例,申请方不仅要证明项目本身的减排效果,还必须通过卫星监测等手段,确保不会导致周边地区毁林活动增加,有效堵住了过去碳市场存在的“拆东墙补西墙”漏洞。

  值得注意的是,新机制特别注重发展中国家的权益保障。通过设立20%的碳收益直接分配机制,专项技术援助基金,帮助欠发达国家建立自主的减排监测体系,既体现了气候正义,也为中国等新兴经济体的碳市场技术输出创造了新机遇。

  对参与国际碳市场的中国企业而言,这套新规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方面,传统生物质能等项目的核准门槛将大幅提高;另一方面,在新能源、新型储能等持续减排潜力大的领域,中国企业凭借成熟的技术积累,有望获得更多优质碳资产。

  业内专家指出,这套新规的实施意味着全球碳市场正从“数量扩张”转向“质量优先”的发展阶段。未来,只有那些能够提供持续、可验证减排效果的项目,才能在国际碳交易中获得溢价。这种转变,或将重塑万亿美元规模的全球碳市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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